Monday, April 2, 2012

他人的权利

鲁安在学校被某些同学排挤,常叫他走开,不让他参加游戏,
令马修和我都很心疼之余,
也提醒了我一件事,
关于培养他允许别人不爱他,的内在力量。
以一个妇人、一个母亲的心情,我首先想保护我的孩子,
* 不行,你们这些败类,我的孩子那么可爱,你们怎么可以排挤他?
* 哪里出了问题,我的孩子有什么不好,你们这样不喜欢他?
以此类推。
但是更重要的,身为他的母亲,我想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态度,让他看见,
爱是可以被拒绝的,
别人是可以不要跟我们好的,
别人是可以不要跟我们玩的,
而我们可以在这个情境中,完好无缺,全身而退。
我们去学校跟老师了解情况,请老师多加留意,
这一点,是必须尽的责任,
剩下来的,
就是中午接鲁安回家吃饭的路上,
轻轻牵着他的手,
告诉他,妈妈觉得,别人不要跟我们玩,是ok 的。
鲁安: 为什么?
妈妈: 因为就好像如果你肚子不饿,你可以不要吃饭吗?
鲁安: 可以呀(幸好我不逼他吃饭)。
妈妈: 是咯,就是这样咯,不饿就可以不吃饭,不想跟一个人玩,就可以不跟一个人玩咯。
鲁安: 是吗?
妈妈: 然后你还是一样的可爱,一样的好,一样的。
鲁安: ok 呀这样。

这不是one off 的 case,这是一辈子的,他听得懂听不懂不重要,
我的态度他会学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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